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教学办[2020]84号文),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92,在豫招生代码6285。
第五条办学地点:郑州市郑上路81号,邮政编码450121。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办学特点: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严谨、求是、敬业、奉献”为校训,按照“教育、科研、生产、经营”四位一体的办学模式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以高尚的师德感染学生,以优良的校风熏陶学生,以扎实的专业课程发展学生,以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学生,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院以就业为导向,采取与企业和社会用人单位相联系的“订单式”培养模式,加强与企业的融合,逐渐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招生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2020年学校按照规模质量并举的原则,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学生,总计划6300人。
2020年分专业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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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名称 |
专业 |
计划 |
学费 |
机械工程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80 |
4200 |
电梯工程技术 |
70 |
4200 |
|
数控技术 |
90 |
4200 |
|
数控技术(3D打印技术方向) |
50 |
4200 |
|
电梯工程技术(电梯运行与维护管理方向) |
50 |
420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190 |
4200 |
|
电气电子 |
应用电子技术 |
70 |
4200 |
供用电技术 |
50 |
42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00 |
420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150 |
4200 |
|
汽车工程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200 |
4200 |
汽车电子技术 |
60 |
4200 |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80 |
420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240 |
4200 |
|
现代管理 |
电子商务 |
200 |
3700 |
物流管理 |
160 |
3700 |
|
市场营销 |
160 |
3700 |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90 |
3700 |
|
互联网金融 |
100 |
3700 |
|
跨境电子商务 |
100 |
3700 |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90 |
3700 |
|
会计 |
240 |
3700 |
|
生物工程 |
药品生物技术 |
80 |
4200 |
药品生产技术 |
50 |
4200 |
|
环境工程技术 |
80 |
4200 |
|
食品贮运与营销 |
50 |
4200 |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80 |
4200 |
|
建筑工程系 |
建设工程管理 |
50 |
4200 |
建筑工程技术 |
130 |
4200 |
|
建设工程管理(BIM应用技术方向) |
50 |
4200 |
|
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式建筑方向) |
50 |
4200 |
|
工程造价 |
230 |
4200 |
|
大众传媒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80 |
3700 |
人物形象设计 |
140 |
3700 |
|
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 |
180 |
6000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140 |
3700 |
|
摄影摄像技术 |
80 |
3700 |
|
音乐表演 |
40 |
6000 |
|
材料工程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80 |
4200 |
制冷与空调技术 |
40 |
4200 |
|
特种加工技术(激光加工技术方向) |
40 |
4200 |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60 |
4200 |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90 |
4200 |
|
玉器设计与工艺 |
80 |
4200 |
|
材料工程技术(超硬材料方向) |
80 |
4200 |
|
软件工程 |
软件技术 |
100 |
42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20 |
4200 |
|
软件与信息服务 |
200 |
4200 |
|
网络营销 |
200 |
3700 |
|
移动应用开发 |
200 |
4200 |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50 |
4200 |
|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
50 |
4200 |
|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
50 |
4200 |
|
动漫制作技术 |
100 |
4200 |
|
城市轨道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80 |
4200 |
铁道供电技术 |
50 |
4200 |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200 |
4200 |
备注:软件与信息服务、网络营销、移动应用开发属校企合作专业,除向学校缴纳学费外另外还需向企业缴纳5500元/年技能培训费,资料费300元,公共教材费400元。
第十三条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具体要求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五条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提档。
第十六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符合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依照考生专业志愿,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者,先后依据语、数、英成绩进行排序。
2.进档考生根据其志愿,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如果第一志愿专业已满,则以分数高低参与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3.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若服从调剂,将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将按规定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严格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的录取批次进行网上录取。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按照(文化成绩×50% +专业成绩×50%)的计分方法排序;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0.067 + 专业成绩*0.167)的计分方法排序。总分从高到低分别进行录取,总分相等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第二十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请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院。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将按教育部及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以往核定的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文科类专业为3700元/生•年,理科类专业为4200元/生•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每生每年400-700元不等。软件与信息服务、网络营销、移动应用开发属校企合作专业,除向学校缴纳学费外另外还需向企业缴纳5500元/年技能培训费,资料费300元,公共教材费400元。
第二十五条奖励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置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开辟了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六条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生递交与企业签定就业协议书后,颁发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印制的就业报到证。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全国各省都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形式,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0371-64961768 网址:http://www.zz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