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7——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豫文〔2020〕43号),我校荣获“省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这是继2015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之后,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的又一重大标志性成果。
近年来,在学校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下,我校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学院创建工作特色鲜明,成果显著,有效凝聚了全校共识,有力推动了事业发展,得到了省市各级领导和考核组专家的高度评价。学校获此殊荣,是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晶,是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
荣获“省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是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学校办学成果的充分肯定,学校将以获评“省级文明校园”为新的起点,更加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强大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向着全国知名优质高职院校的目标奋力前行。